一、同意依法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和“进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含对港澳活禽管理)”2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
二、《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印发后,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初审”事项已不再纳入权力清单管理。
三、鉴于“多证合一”仅是为了利企便民进行的证照整合和服务优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仍有备案规定,有关部门仍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现继续保留“洗染业经营者备案”事项。
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治变相许可的相关规定,请补充明确“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备案”为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的必要性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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