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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6-02-27 10:54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住建局职能简介

1.拟订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行业政策;负责招标代理、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担保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管理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检查,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施工单位及个人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出县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贯彻实施国家及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负责开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资质审查、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登记;负责制定“禁现”政策,督促各地划定禁止现场搅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范围;负责指导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各类建筑工程企业、单位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管理工作;依法纠正违反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指导全县建设行业执业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本系统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审核、申报评审;组织指导行业职工岗位培训、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

2.拟订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及技术政策;拟订并监督实施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的制度;管理勘察设计技术咨询市场;负责组织工程建设设计标准的推广;组织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负责施工图审查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防震减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规划及相关技术政策:组织行业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组织实施科技合作项目;指导科技成果转化、产品认证和推广应用;指导行业信息化工作;监督执行国家和行业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制定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工期定额;负责建筑产品质量认证;负责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的执行;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行政调解;负责施工合同管理;参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资格管理。负责安全等工作。统筹协调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巡查、督导、考核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建筑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城镇燃气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城镇燃气企业资质审核工作;负责指导城镇燃气的建设工作;负责城镇燃气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工作。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法治宣传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负责组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拟订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审核)的政策、规定、标准、规程细则;参与对建设类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市场行为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3.负责城市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城市建设发展;拟订城市建设的发展规划和管理政策;负责指导城市道路(含桥梁)、供水、节水、排水(雨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生活垃圾处理、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工作:负责县级规划区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拟订县级城市建设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县级城市建设项目的各类资金补助申报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指导县级城市建设项目;负责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负责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建设质量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指导小城镇和重点镇建设;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审核上报、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指导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办工作。

4.负责全县城乡园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县城市园林绿化、城市景观建设政策法规和技术文件;组织指导公园城市建设;指导园林城市系列创建和城市人居环境示范奖的创建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市生态保护和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城市风貌管理和城市设计工作;指导城市雕塑工作。

5.负责城市供排水、节水、污水处理和城市防洪排涝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负责指导全县城市供排水、节水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县级供排水企业的运营考核工作;负责市政设施和城市雕塑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6.负责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住房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协调安排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的有关事项;组织编制全县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的具体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规章;承担全县住宅与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的中长期规划、科技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房地产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管理、房地产交易管理、房屋权属审核、房屋信息系统管理、商品房销售(预售)管理、房屋交易网签工作(商品房、存量房、抵押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网签)、房地产中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物业管理;负责有关房地产企业和机构的资质转报工作;负责房地产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的有关工作。

(二)住建局2026年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培育壮大产业,激发产业新动能。强化全县建筑业发展统筹调度,着力促进县外中标项目产值本地化转化。加大政策扶持,引导本地企业提质增效、升级资质,吸引优秀外地企业落户。推动政府投资项目优先倾斜在库企业,确保年度建筑业产值目标圆满完成。继续抓好优化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的宣贯与实施,积极做好购房补贴审核和发放工作,优化存量资源配置,积极稳妥推进剩余房源和房票安置工作。二是坚持项目引领,助力城市更新提速。“十五五”期间,计划申请专项债3.5亿元,包装“雅安市荥经县西门及大田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和“雅安市荥经县烈太、附城、五宪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加快实施污水管网新改建1.3公里、系统化排查检测2公里,构建完善的雨污水管网动态监测、维护及闭环整改体系。加快推进智慧停车场项目。加快推进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组织谋划好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三是回应民生诉求,提升住房保障能力。推进完成2025年荥经县黄家及古城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全力攻坚在建安置房项目,确保按期完成群众回迁安置任务。持续深入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好证”专项行动,全年目标完成安置小区不动产登记2400套,切实破解群众办证难题。四是严守安全底线,确保城市安全运行。大力推广“智慧工地”应用。持续推进城镇燃气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常态化打击“黑气瓶”等违法行为,深化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建立城镇老旧房屋动态监测机制,对C、D级危房严格落实“一楼一策”管控措施。强化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推广建设集中充电设施,谋划组织开展好2026年度汛期防汛应急演练,加强市政有限空间作业审批与现场监护管理,提升全链条安全管控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荥经县住建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荥经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荥经县住建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202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1,024.65万元,较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6,314.73万元,下降32.43%。

(一)收入预算情况

荥经县住建局202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1,024.6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062.14万元,占91.2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2.51万元,占8.73%。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支出预算11,02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2.51万元,占7.28%;项目支出10,222.14万元,占92.7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荥经县住建局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024.65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290.08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的上年结转数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2.51万元、上年结转10,062.1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8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81.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87.60万元、其他支出399.1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荥经县住建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62.51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增加60.5万元。主要原因为2026年人员增加等运转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荥经县住建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2.51万元,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万元,占14.95%、卫生健康支出36.82万元,占4.6%、城乡社区支出582.24万元,占72.55%、住房保障支出63.45万元,占7.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79.3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39.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0.9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4.7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29.5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0.9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5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99.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642.8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63.4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荥经县住建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2.5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18.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83.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荥经县住建局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8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6年荥经县住建局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1万元,较2025年预算下降9%。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次数,压缩一般性接待费。  

202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按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0.98万元,与2025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公车管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11辆,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用车1辆。

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荥经县住建局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99.11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3821.9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荥经县住建局2026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荥经县住建局及下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3.88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5.54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住建局2026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荥经县住建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6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县住建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3个,涉及预算962.5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36个,涉及预算785.37万元;运转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17.1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6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用于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指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指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城中村改造(项):指用于城中村改造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用于其他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2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住建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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