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荥经县经济信息和科技局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

发布单位:县经济信息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5-07-22 11:25 浏览次数: 字体: [ 大 中 小 ]

序号

行政检查

事项名称

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涉及条文内容

1

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从事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以及进出口单位的监控化学品有关情况的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0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0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四条、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8号)第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2

对涉盐生产经营有关单位、个人开展监督检查

《食盐专营办法》

《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三条 

3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监督管理

1.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3.《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

4

民爆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监督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第九十条

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

主办: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室 电话:0835-7622252

蜀ICP备20011993号-1 网站标识码:5118220036 川公网安备:5118220251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