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有关部署要求,依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县司法局每年对县政府及县政府组成部门制定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报告县政府和市司法局,因今年市司法局牵头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考核指标中需要各县(区)以县(区)政府名义向市政府报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并公示。县司法局起草了《荥经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备案的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51号)规定,对目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逐一审核统计,作为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汇总,形成《荥经县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对超过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失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汇总,形成《荥经县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同时对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要实现政府门户网站全公示,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全部从网络平台撤除。
联系电话:0835-7622565
解读单位:荥经县司法局
解读人:陈梁
主办: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室 电话:0835-762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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