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21〕11号)的工作要求,为推进四川荥经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前期已完成荥经县城区地震小区划报告(涉及经开区大田区域、烈太区域部分)、四川荥经经济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等区域评估事项,现将成果予以公示。
附件:1.荥经县城区地震动参数小区划图
2.四川荥经经济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
3.中共荥经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四川荥经经济开发区规划(2021-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登记备案意见
4.荥经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四川荥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实(四川荥经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范围是否涉及文物影响评估事项的函》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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