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经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全县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一、起草的背景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有效防止水土流失,结合我县实际
二、起草的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
三、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
四、主要内容
(一)划定范围
1.雅西高速公路左右两侧各30米,国道108线左右两侧各20米,省道308线左右两侧各15米,县道及境内其它公路左右两侧各10米范围内的山体。
2.中
3.县级河流按照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区域,乡镇级河流按照历史最高洪水位范围内区域。
4.县域内风景名胜区、佛教古寺管护范围及管护范围外100米内区域。
5.荥经县大相岭自然保护区、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区红线范围内。
6.荥经县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划定范围及周围20米内山体。
7.境内陡岩、陡坎等易产生崩塌、滑坡的一切危险区。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及相关事项
全县区域内各乡镇(街道办)坡度在25度以上的坡地均属于陡坡地。
1、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若需要在25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2、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3、在坡度25度以下的坡耕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根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我县境内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危险区或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弃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活动的,按照《中华人民
解读机构:荥经县水利局
解读人:杨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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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室 电话:0835-762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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