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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9月18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1
二、机构设置2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4
第四部分 附件18
第五部分 附表2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
(5)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
(6)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7)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0)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
(12)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
(13)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
(14)贯彻实施执业药师准入制度,承担执业药师管理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
(16)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7)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
(18)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9)负责全县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21)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我单位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3.人员情况
截至2024年底,我单位共有在职人员66人,其中事业人员22人,行政人员44人。
我局共设置内设机构7个,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股、质量发展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股、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荥经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单位1个,荥经县市场监管服务中心;派出机构12个,严道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花滩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青龙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荥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新添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牛背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五宪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民建彝族乡市场监督管理所、龙苍沟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泗坪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安靖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宝峰彝族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实际运行严道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花滩镇市场监督管理所2个基层所。截至目前,荥经县市场监管局共有公务员编制16人,实有16人;参公编制28人,实有28人;机关工勤编制7人,实有7人,事业人员编制15人,实有15人。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431.7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9.29万元,下降2.0%。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31.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1.7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3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1.17万元,占93.67%;项目支出90.56万元,占6.3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431.7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9.29万元,下降2.0%。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1.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29.29万元,下降2.0%。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1.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7.57万元,占76.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64万元,占12.90%;卫生健康支出65.37万元,占4.57%;住房保障支出84.15万元,占5.8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097.5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32.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84.14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74.90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5.4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4年度住房保障支出决算数为84.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84.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4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为184.6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4.7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8.8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4年度卫生健康支出决算数为65.3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0.8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3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6.1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1.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87.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4.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88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1.14万元,下降8.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进行缩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21万元,占77.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7万元,占22.4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1万元,完成预算77.5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1.67万元,下降15.35%。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进行缩减。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2辆、其他车型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21万元。主要用于市场巡查检查监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7万元,完成预算22.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52万元,增长24.19%。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量增加,经费增加。其中: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330人次,共计支出2.6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用餐费2.67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荥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01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2.6万元,增长1.71%。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量增加,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荥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养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荥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荥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中央食品监管等4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指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对公务员实施的补充医疗保障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主办: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室 电话:0835-762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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