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任务第二十三项事项(二)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30日至4月13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荥经县经济信息和科技局企业管理股反映。
联系地址:荥经县经济信息和科技局(荥经县严道街道荥兴路东四段3号)。
联系电话:0835-7620609(荥经县经济信息和科技局企业管理股)。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任务第二十三项事项(二)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荥经县经济信息和科技局
2026年3月30日
主办: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室 电话:0835-7622252
蜀ICP备20011993号-1
网站标识码:5118220036
川公网安备:5118220251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