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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荥经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公告

发布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 2024-09-20 16:29 浏览次数: 字体: [ ]

当前信息已于2024-09-27失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烈士陵园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荥经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荥经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批复》(荥府函〔2024〕43号)要求,现将荥经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设施名称:荥经县烈士陵园

设施地址:荥经县严道街道人民路西段299号

主管部门:荥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管理责任单位:荥经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保护范围:以荥经县烈士陵园产权红线为基准,划定烈士陵园现有产权建筑轮廓,向东、南、西、北四边外扩1米范围内为建设控制地带。

保护要求:(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烈士纪念设施的完整性,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遗体;(三)禁止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工程建设;(四)划定范围内不得从事游戏、娱乐等经营性活动;(五)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六)禁止以任何方式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七)存在上述及其他有关污损烈士形象等问题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荥经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航拍示意图

荥经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平面示意图


主办: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室 电话:0835-762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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