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卫生扶贫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川财办〔2017〕20号)、《荥经县卫生扶贫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荥财〔2017〕139号)、《荥经县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荥卫计发〔2018〕58号)、《荥经县卫生扶贫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荥卫计发〔2019〕4号)、荥经县五部门联合发文《关于细化荥经县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申报流程的通知》(荥卫健发〔2021〕4号)的规定,经审核符合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申报条件440人次,申报卫生扶贫救助基金151842.35元(大写:壹拾伍万壹仟捌佰肆拾贰元叁角伍分)(详见荥经县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明细公示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1年7月12日到2021年7月21日。
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方式报荥经县卫生健康局。公示期间内,如未收到电话或书面举报视为无异议,荥经县卫生健康局将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在一个工作日后打卡发放或拨付垫付医疗机构。
荥经县卫生健康局监督电话:0835-7623834
荥经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12日
主办: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室 电话:0835-762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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