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经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荥经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继续推进园林草分等定级工作的通知》(〔2023〕—78)、《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2023〕-274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开展了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该成果已通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技术审查,现予以公布。
荥经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荥经县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及地价内涵
2.荥经县园地、林地、草地级别分布图
荥经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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