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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性质认定决定的公示

发布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6-03-04 11:09 浏览次数: 字体: [ ]

当前信息已于2026-03-10失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拟对余朝锦、杨涵宁等11人工伤认定决定情况公示如下(见附表)。

若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0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荥经县纪委监委或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电话:0835-7626173(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和社会保险股)

举报电话:12388(荥经县纪委监委)

通讯地址:荥经县严道街道小西街11号

邮  编:625200

附  表:公示情况表

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4日

公示情况表

序号

姓名

单    位

拟认定

情况

法律依据

1

余朝锦

荥经欣旅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2

王林

雅安润宇建筑施工劳务有限公司

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3

高加强

雅安市荥经县头道水水产殖有限责任公司

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4

刘秀辉

四川欣蓉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

5

石文波

荥经县更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6

胡孝坤

荥经县叶家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

7

王怀培

荥经县更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8

何光福

四川省吉高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9

郭鹏

雅安金科珠宝有限公司

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10

吴诗然

荥经严道釜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11

杨涵宁

中共荥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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