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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荥经县税务局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9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单位: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 2025-10-17 10:22 浏览次数: 字体: [ ]

吴继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的建议》(第5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基本减除费用的俗称,指的是纳税人收入中用于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部分免征个税。目前我国个税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每人每月5000元,这是统筹考虑了城镇居民人均基本消费支出、每个就业者平均扶养的人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并兼顾一定前瞻性后综合确定的。虽然自2018年以来没有再提高,但是除了基本减除费用之外,纳税人还可以享受社保费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同时,2022年还新增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2023年又提高了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3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较好适应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

个人所得税的立法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没有权限提高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吴代表提出的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提高相关建议,我局已向上级税务机关反映。

国家税务总局荥经县税务局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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