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场所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安办〔2022〕43号)、《雅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场所安全防范工作实施方案>通知》(雅安委办〔2022〕6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组织开展集中隔离场所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电器线路敷设、用火用电管理、酒精等易燃易爆品储存、疏散通道、应急照明、感烟探测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对存在重大火险等安全隐患的场所,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严格落实安全标准。注重改建集中隔离场所的安全设计,对消防设施、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测,消防控制室、配电室必须专人持证在岗,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坚决防止“带病”投用。
(三)加大检查服务力度。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对隔离点、封闭管控小区等集中隔离场所进行督导检查,指导集中隔离场所落实安全隐患防范要求,对发现隐患问题要立即整改,对短时间不能整改的,要建立问题隐患台账,严格安全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定期对场所安全管理责任人开展线上或线下培训,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加大对工作人员和隔离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做好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醒和安全常识宣传,引导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二、职责分工
县卫生健康局: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集中隔离场所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指导既有建筑改造隔离场所的选址,指导做好集中隔离场所建设质量监管,加强集中隔离场所生活污水、供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管理。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指导集中隔离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
县民政局:配合征用单位督促指导作为集中隔离场所的养老院、敬老院等场所的安全管理。
县经济合作和商务局:配合征用单位督促指导除星级酒店和民宿外的宾馆酒店等地作为集中隔离场所的安全管理。
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配合征用单位督促指导作为集中隔离场所的星级宾馆饭店的安全管理。
县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参与居家、集中隔离抢险救援工作,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的调拨和发放。
县消防救援大队:督促指导集中隔离场所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消防救援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高度重视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场所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由应急管理局组织对已改建的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明确安全管理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隔离场所的实际运行情况,实行“一点一策”“一院一策”,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分区分类差异化实施安全监管,务求工作安全实效,坚决杜绝安全监管过程中因方法不当导致人员被感染等情况的发生。
(三)全力做好应急应对准备。各有关部门要指导集中隔离场所完善应急预案,明确专兼职应急岗位和力量,加大应急物资储备,配齐配全防护器材装备,强化应急演练。要落实专人值班值守,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险情能及时应对、高效处置、科学救援。
荥经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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