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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经县民政局对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1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单位: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6-07-20 16:4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李秀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搭建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平台提升救助核查精准高效的建议》(第6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省级平台应用。四川省民政厅已搭建四川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根据《四川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川民发〔2025〕115号),明确了由社会救助申请受理部门(单位)负责对《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身份证明材料等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委托同级核对机构开展核对业务。核对机构在收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核对委托书(含核对对象授权书、身份证明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并向委托单位出具核对报告或反馈核对结果。

(二)县级数据共享。我局已于2026年4月21日与12个相关部门协商一致,共同建立了荥经县困难群众信息共享协作机制。进一步整合了如:工商营业执照注册信息、房产登记信息、车辆登记信息、社保缴纳及就业信息、纳税信息、银行存款信息等与社会救助认定密切相关的数据,打破部门信息壁垒,实现数据“一次采集、多方共用”。以依法合规、精准必要、安全保密、高效协同为原则,实现困难群众相关信息跨部门共享、动态更新、规范使用,凝聚工作合力,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社会救助信息的核对和共享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协作工作,为充分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提高社会救助效率,我局将结合委员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一是在省级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跨部门信息共享协作,细化完善信息共享对接流程,推动相关部门按照协作机制定期更新共享数据,解决核对效率低、信息滞后的问题。二是强化核对信息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信息保密相关规定,规范核对信息的使用范围,严防信息泄露风险。三是持续加强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信息核查操作能力,充分发挥信息共享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核查的精准度和效率,确保社会救助资源精准惠及真正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

荥经县民政局

2026年7月14日

主办: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室 电话:0835-762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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