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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严道街道范围内活禽交易宰杀、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1-03-17 10:50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为加强活禽交易、宰杀的管理,预防、控制传染病,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进一步防控活禽及野生动物造成的动物疫病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现就规范严道街道范围内活禽交易宰杀和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道街道范围内活禽交易、宰杀统一规范到严道街道新文村11组荥经旭昶食品有限公司活禽定点宰杀点,并经检疫检验合格后以“白条”的形式进入市场。

二、宰杀范围:鸡、鸭、鹅、鸽子、鹌鹑等家禽及兔。

三、严道街道范围内农贸市场、超市、门面、餐饮行业等场所上架经营的禽类产品,必须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附有检疫标志。

四、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

五、在严道街道范围内违法违规进行活禽宰杀或交易、经营未经检疫合格禽类产品、存在伪造检疫证明、开展野生动物交易等行为的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劝阻,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县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12315

县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835-7623160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835-7633282

七、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3月17日-3月23日。      

                            

主办: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室 电话:0835-762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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