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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荥经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单位: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6-04-27 09:30 浏览次数: 字体: [ ]

——2016年3月在荥经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荥经县财政局局长 王忠彬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荥经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加快科学重建,发展生态文明,实施依法治县,坚持公共财政的基本方向和统筹协调的基本方法,继续深化财政改革,为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打造“生态荥经.鸽子花都”,实现同步小康目标提供财力保障。

(一)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稳步增长。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财税政策调整、结构性减税等不利影响,依法组织财政收入。

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5年全县公共财政总收入预算为105000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18037 万元,较2014年完成数16397万元增加1640万元,增长10%。荥经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变更为107433万元(根据川财预〔2014〕150号,将地方教育附加等十项基金2433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变更为 1889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0万元,较2014年完成数16397万元增加2500万元,增长15.25%。

2015年,我县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9019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6855万元,比2014年的13512万元增加3343万元,税收收入占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为88.62%;非税收入2164万元,比2014年减少721万元,非税收入占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为11.38%。

不含地震资金执行情况:2015年,我县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 11389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07433万元的106.01%,与2014年决算批复数118154万元相比减少4259万元,下降3.6%。其中:(1)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90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8897万元的100.65%,比2014年决算批复数16397万元增加2622万元,增长15.99%;(2)上级补助收入完成69728万元,与2014年的决算批复数83013万元相比减少13285万元,下降16%(减少资金主要是关闭整顿煤矿奖励补助资金3480万元,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中央专项补助资金3804万元,省级重点现代林业县补助资金300万元,农村小水电扩效增容改造资金1322万元,民建中央地震定向捐赠资金、工商系统质监系统灾后重建项目资金614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654万元,物流项目发展资金250万元,地震过渡财力补助2000万元等;增加资金主要是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奖补资金2817万元,其它一般性转移支付1019万元等,增减品迭后减少13285万元);(3)2014年结转到2015年收入2848万元,比2013年结转到2014年收入18744万元减少15896万元,下降84.81%,主要是结转专款减少。(4)债务转贷收入22300万元,比上年增加22300万元(2015年向上争取的债券置换转贷资金)。(明细见附表一)

含地震资金执行情况:2015年,我县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31213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07433万元的290.54%,与上年决算批复数324544相比减少12413万元,下降3.82%。其中:(1)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90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8897万元的100.65%,比上年决算批复数16397万元增加2622万元,增长15.99  %;(2)上级补助收入完成168403万元,与上年的决算批复数216172万元相比减少47769万元(其中地震资金减少34484万元),下降22.1%;(3)2014年结转到2015年收入102409万元,比2013年结转到2014年收入91975万元增加10434万元,增长11.34%。(明细见附表三)

支出保障有力。面对民生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和脱贫攻坚等多重增支压力,县财政部门继续加大资金统筹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实施。

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5年全县公共财政总支出预算为105000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104946万元。荥经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变更为107433万元。

不含地震资金执行情况:2015年,全县公共财政总支出完成112640万元,完成预算数106233万元的106.03%,与上年决算批复数116910相比减少4270万元,下降3.65%。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完成112111万元,完成预算数105733万元的106.03%,比上年决算批复数116572万元减少4461万元,下降3.83  %;上解上级支出529万元,比上年增加191万元,增长56.51%。(2015年支出明细见不含地震资金附表二)

含地震资金执行情况:2015年,全县公共财政总支出完成310876万元,完成预算数106233万元的292.64%,与上年决算批复数223739万元相比增加87137万元,增长38.95%。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完成310347万元,完成预算105733万元的293.52%,与上年决算批复数223401万元相比增加86946万元,增长38.92%;上解上级支出529万元,比上年增加191万元,增长56.51%。(2015年支出明细见含地震资金附表四)

保持收支平衡。2015年实现收支平衡。

不含地震资金平衡情况:2015年我县公共财政总收入累计实现113895万元,公共财政总支出实现112640万元,收支品迭后年终滚存结余为1255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结余1255万元,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的目标。

含地震资金平衡情况:2015年我县公共财政总收入累计实现312131万元,公共财政总支出实现310876万元,收支品迭后年终滚存结余为1255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结余1255万元,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的目标。

2.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1733万元,实际执行数为3239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2.08%,其中本年收入预算为23398万元,实际执行数为1808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77.29。上年结转结余收入8572万元,上级补助基金收入143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300万元(向上争取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明细见附表五)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9816万元,实际执行数为303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1.88%,收支品迭后,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结余为2016万元。(明细见附表五)

3.国有资本经营决算

我县国有企业尚无利润上缴,因此2015年不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决算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为907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576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497万元。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为618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479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703万元。

收支品迭后,社会保险基金结余289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95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796万元。(明细见附表六)

以上2015年县级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查批准。

(二)2015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1.加大扶持,培植财源,强化征管。

一是对一名微晶、俏佳人、碳氮合金等企业在科技创新、高新技术引进培育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二是面对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政策性减收、煤炭企业关闭等多重压力带来的财政增收困难,财税部门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及时分解落实收入任务,强化目标责任,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不断改进征管手段,在依法治税、依法理财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税收稽查和财政检查力度,狠挖收入潜力,确保应收尽收。

2.保民生,惠群众。

一是全面落实各项民生工程支出。2015年全县十大民生工程资金共安排24499万元,2015年实际拨付资金25188.47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2.81%。分项目实施情况为:就业促进工程支出  1129.05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1.86%;扶贫解困工程支出1493.26  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0%;民族地区帮扶工程50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0%;教育助学工程支出1967.08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0.92   %;社会保障工程支出 8588.17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7.98%;医疗卫生工程支出772.98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2.07%;百姓安居工程支出2023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0%;民生基础设施工程支出 4792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0%;生态环境工程支出3511.3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0 %;文化体育工程支出861.63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0%。二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进一步加大教育支出预算安排力度,教育支出16347万元。将“一免一减”、生均公用经费和借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政策落实到位。拨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  992.7万元,高中助学金93.8万元,中职免学费上级专款及本级资金152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27.97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资金1006万元。三是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兑付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255.02万元;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190.4万元用于农业担保体系建设;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54万元;退耕还林补助2242万元;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资金508.6万元;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4703万元,农村低保资金402.5万元,农村自然灾害救助金84万元。四是加大对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持力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逐年增加。2015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22万元,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78万元,城乡医疗救助49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311万元。五是加大“三农”投入,支持城乡统筹发展。农田水利建设支出2275万元;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支出5852万元;防汛抗洪救灾及水毁水利设施修复支出87.5万元;农村脱贫攻坚支出17198.34万元;全面完成2015年度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41个,投入资金1448万元;争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724万元;2015年村级运行维护投入资金525万元。

3.灾后重建工作。

一是灾后重建资金拨付与使用方面。截至12月31日累计拨付灾后重建资金317000万元,完成市上下达的316420万元的任务,占预算下达数的73.84%。二是灾后重建项目财政评审方面。完成了681个灾后重建(包括加固维修、场地坪整及安置房)项目的财政评审工作,送审总金额为365700万元,审定金额为345100万元,审减金额为20600万元,平均审减率为5.63%。三是农房重建贷款方面。发放农房重建贷款34192.05万元,拨付农房重建贷款贴息资金1071.02万元。

4.深化财政改革工作。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部门预算到位率,建立余缺资金与预算安排衔接制度。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建立部门责任制度,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强化决算管理,建立预算执行追踪问效制度。二是财政信息公开有序推进。重点围绕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行政经费决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模式统一、流程规范,提高了财政资金的调控能力和使用效率。2015年,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支出241561万元(不含资金调度),比上年减支21177万元,下降8.06%(地震资金支付减少)。四是政府采购监管效益明显。2015年,通过县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103批次,采购金额11684.9万元,与市场价相比节约资金1911.65万元,节约率为14.06%。五是以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将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向前推进。

5.财政监督工作。

一是灾后重建资金监督检查方面接受省、市多次监督检查,积极组织开展全县范围每月一次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二是继续开展单位财政票据监管,进一步加强对非税收入的检查。三是狠抓会计管理工作。继续加强会计法规宣传教育,开展会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做好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作为会计监督的重点工作。四是推进公务卡工作的全面实施。印发了《荥经县监察局 荥经县财政局 荥经县审计局关于重申执行县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的通知》。全年共有81个单位与银行签订了《公务卡代理协议》。五是指导乡镇财政工作,继续抓好乡镇财政的账务管理工作。六是在全县范围开展了“小金库”治理和乱发钱物整治工作。七是全县“三公”经费较2014年下降8.24%

6.债务管理、“PPP”试点和国资国企管理工作。

一是完成了地方性债务的甄别和上报,出台了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试行办法。二是争取到2015年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6600万元。三是积极推进PPP试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筛选出15个项目,其中有2个项目进入了省财政厅项目储备库。四是多举措开展融资,2015年已融资19900万元(其中: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贷款10500万元)五是加强国资国企管理工作。印发了《荥经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暂行)》、《荥经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加强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监督检查和指导,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确保保值增值。

7脱贫攻坚工作。

2015年全县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各类资金共计17198.34万元,包括灾后重建资金、专项资金、县本级资金和社会各界捐赠资金,资金用于脱贫项目和贫困村、贫困群众。脱贫项目共计195个,其中,已完成165个。2015年,安排预算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县脱贫攻坚工作。

(三)“十二五”期间财政改革发展成效

各位代表,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在过去的五年中,特别是在应对“4·20”芦山地震灾害中,县财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了财税杠杆调控作用和财政资金保障作用,进一步解放思想,紧紧围绕灾后重建、稳定增长、推进改革、保障民生等工作主线,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深化管理改革,各项工作在破难中前行,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荥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财政“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到2015年荥经的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将达到24226万元,年均增长18.6%”。2010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562万元,受“4?20芦山地震影响,2013年减收8038万,2015年实际完成19019万元,是2010年的1.64倍,“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0.47%,未完成“十二五”规划中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收入任务

1.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围绕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按照《雅安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快推进各项改革。坚持以改进预算管理制度为重点,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进预算控制方式,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不断深化专项资金改革,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基本建立。全面规范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坚持以提高政府资源配置效率为核心,转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改革稳步实施,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引导带动作用进一步释放,有力地支持了经济发展。

2.民生项目投入持续加力。始终坚持以民生为本,尽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需急盼事项,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努力编织民生保障“安全网”。“十二五”期间全县民生类支出累计达101950万元,是“十一五”期间民生类累计支出的2.68倍。初步建立起政府、社会、个人共同负担、相互协调的责任分担机制,以及各级财政共同分担的经费投入机制。强化财政保障功能,大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财政法制建设成效明显。加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规范理财行为、约束行政权力、加强财政管理。健全财政政策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深化财政“大监督”理念,提高财政监督层次,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部门的主体作用,建立起对所有政府性资金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检查,严厉整治财经违纪违规行为。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困难重重的一年,是充满挑战的一年,财政工作在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全年收支任务及各项目标任务,灾后重建工作顺利推进,重点支出项目得到保证。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财政工作中仍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持续增收难度加大,刚性支出不断增加,保运转、保民生压力较大,库款资金调度异常紧张。二是各项政策性增支因素较多,如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车改革、工资和津补贴调整、关闭煤矿企业等,财政保障范围和支出规模持续扩大,财政高位运行面临很大的支出压力,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巨大。三是灾后重建城房建设资金需求量大,筹集任务和资金平衡工作难度较大。四是BT项目(建设-移交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进入资金偿还高峰期。五是支柱财源抗风险能力弱,缺乏规模企业支撑,我县煤炭、高耗能产业由于受当前国家产业、环保、安全、市场等政策调整的影响,收入明显下滑。六是财政资金监管难度大,资金使用管理仍然比较薄弱,重分配、轻绩效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解决。

二、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及2016年财政主要工作

根据全国财政经济形势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确定2016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关于财政工作“一保运转,二保民生,三要转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总要求,以县“一核两翼四驱动”发展战略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确保实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宏观调控目标。统筹推进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依法理财、为民理财,为打造“生态荥经?鸽子花都”,实现同步小康目标提供财力保障。

(一)2016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是:一是统筹兼顾求平衡,二是突出重点惠民生,三是集中财力办大事。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充分考虑全县经济发展和财税收入情况,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2016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初步安排如下:

2016年,拟安排全县公共财政总收入93925万元,比2015年预算执行数113895万元剔除债务转贷收入22300万元后同比增加2330万元,增长2.54%(2016年收入中暂无债券资金收入),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20636万元,比2015年完成数增加1617万元,增长8.5%。(明细见附表七)

全县公共财政总支出92925万元,比2015年预算执行数112420剔除债务转贷支出22300万元后同比增加2805万元,增长3.11%,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支出92710  万元,比2015年预算执行数112111万元剔除债务转贷支出22300万元后同比增加2899万元,增长3.23%(2016年支出中暂无债券资金支出),预计上解支出215万元。预计结转下年支出结余1000万元。收支品迭后,做到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明细见附表八)

(二)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为1723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555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680万元。(明细见附表九)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为17230万元,收支品迭后,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结余为0万元。(明细见附表九)

(三)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县国有企业尚无利润上缴,因此2016年暂不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986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589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272万元。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 602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272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755万元。

收支品迭后,社会保险基金结余383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317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517万元。(明细见附表十)

(五)2016年财政主要工作

1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完成预算收入任务。

抓好项目资金及上级补助收入的争取;加强财政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整合优化税源,继续改善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落实好各项结构性减税;针对影响税收增长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科学拟定方案,切实加强征管;强化监管水平,千方百计挖掘增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继续完善激励机制,强化目标管理,继续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部门的衔接沟通,切实加强非税收入征管。

2.转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

一是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用好财政、金融扶持政策,支持产业发展;二是积极采取措施,筹建县融资担保公司,建立产业发展资金(基金)、应急转贷资金、小额信贷担保资金,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促进生产;三是做好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

3.落实惠民政策,保障民生工程支出。

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加大民生工程资金筹集力度,足额保障教育、医疗、就业、社保、救助、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资金,确保不留“硬缺口”。加快民生项目资金拨付进度,重点保障灾区农房、城房、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基础设施重建等民生工程资金,确保民生项目顺利实施、早日建成。认真落实各项支农强农富农惠农优惠政策,促进农民收入增长。

4.健全支农机制,保障“三农”事业发展。

健全完善财政支农投入机制,确保“三农”投入稳定增长。大力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强支农资金分配使用监督管理。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试点工作。认真抓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5.强力推进灾后重建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好灾后重建资金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切实抓好灾后重建项目的财务决算批复工作;三是做好资产移交管理使用工作;四是做好农房重建贷款还款及贴息工作。五是做好灾后重建世界银行贷款工作。

6.做好脱贫攻坚和涉农资金清理、整合工作。

一是安排好脱贫攻坚资金预算,积极争取和用好上级专项资金二是继续做好涉农资金清理、整合工作。

7.加强债务、国资国企管理工作和推进“PPP”试点工作。

一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负债预警机制和管理办法,建立地方债务偿还保障机制。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争取力度和债券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发展多元化融资方式。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为一般国有企业和公益性事业领域市场化运作的国有企业。三是继续推进“PPP”试点工作,力争项目落地实施。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推动实施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四是强化国资国企经营管理,规范资产购置和处置,努力提高国企经营水平和效益。

8.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在全县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新预算法的学习贯彻工作,将依法行政与财政工作相结合,做到依法理财、为民理财。

9.深化财政改革,实现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一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认真研究中央对转移支付的有关政策,积极向上争取更多的转移支付。二是深化税收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营改增”工作。三是继续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规模。四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完善政策措施,明确征收主体,规范征管程序。五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大力推进专项资金整合,挖掘存量资金潜力,形成投向集中、重点突出、控制有力、结构优化、分配科学、管理有序的专项资金管理格局。六是继续组织开展灾后重建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小金库”、乱发钱物、“四风”专项等监督检查。七是继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各位代表,同志们!2016年,是我县灾后重建的决战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起始之年,财政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改善民生和促进发展的使命更加艰巨,财政工作面临更多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我们坚信,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本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任务和财政各项工作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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