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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荥经县更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桂花树煤厂停产整顿的公告

发布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6-02-12 10:23 浏览次数: 字体: [ ]

2026年1月19日至2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会同雅安市应急管理局、荥经县应急管理局对荥经县更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桂花树煤厂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不按规定位置悬挂甲烷传感器,瓦斯超限后不能报警断电,仍组织生产作业:2026年1月20日现场检查1138综采工作面发现工作面回风隅角设置的T0甲烷传感器距切顶线约2m,甲烷传感器显示瓦斯浓度为0.2%,现场检测回风隅角瓦斯浓度为2.12%,瓦斯超限后不能报警断电,期间1138采煤工作面有8人在打设锚索、维护巷帮等生产性作业”的隐患。

经依法立案调查,2026年2月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依法对荥经县更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桂花树煤厂作出停产整顿30天(2026年2月9日至3月10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令第774号)第三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现予以公告。

主办: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室 电话:0835-762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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