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经生态环境局单位信息
(一)贯彻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方针、政策。
(二)承担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工作。
(三)承担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的属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强化现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和事中事后监管。
(四)承担一般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和预警工作。
(五)承担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
(六)承担属地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姓名:杨虎
职务:分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主持全局工作
姓名:郭洪武
职务:分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分管工程项目工作、综合股(污控股)
姓名:刘凤
职务:分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财务、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政务信息公开
姓名:柳伟
职务:荥经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分工: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分管物资采购工作
姓名:周毅
职务: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
分工:负责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
内设两个股室,分别为:
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负责人:任巧娴、杨富垒):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保密、绩效管理、信息、政务公开、
承担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的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监督实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综合股(污控股)(负责人:陈杰):
组织起草全县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参与拟订全县主体功能区划。组织全县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项目申报和监督指导。承担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组织
负责全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监督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组织编制全县水功能区划,确定水体纳污能力。监督指导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承担污染地块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土壤污染防治综合性工作。负责全县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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