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疗保障局单位信息
(一)负责实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三)负责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负责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四)负责实施全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负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实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负责监督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
(七)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负责规划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
1.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县医疗保险管理局不再承担医疗保险行政管理职责,上述行政职能交由县医疗保障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十三)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姓名:程硕
职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医保局全面工作
姓名:王俊
职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责: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法治政府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与规划、深化改革、行政执法、招商引资、基金监管、药械集采、医药价格服务、药品追溯码应用等工作。
对接:人大、政协、纪委监委、人社局、经商局、公检法司、发改局、深改办、统战部、工商联、自规局、教育局等部门
分管具体股室:业务股(基金监督股)
姓名:胡丽蓉
职务:局副局长
职责:分管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机关日常管理、局机关财务、政府采购、政务公开、信息、保密、档案、综合文稿、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统计稽核、绩效管理和考核、
对接: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党校、政法委、信访局、财政局、行政审批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文体旅局、综合执法局、环保局、统计局、税务局、
分管具体股室:综合股(财务股)、稽核统计股、
姓名:赵小军
职务:党组成员、事务中心主任
职责:主持事务中心日常工作,分管待遇审核、基金财务、医疗救助、医保信息化建设、DRG付费方式推进、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联村帮扶、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安全生产、群团、工会等工作。
对接:武装部、社工部、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分管具体股室:待遇审核股、协议管理股、基金财务股、医疗救助股
综合股(负责人:聂韵菡):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构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息、宣传、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规划财务工作。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预决算。负责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实施医疗保障信息化和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建设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共享、公共服务和大数据应用平台。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管理和数据安全保障,建立健全相关信息发布和披露制度并牵头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业务股(负责人:潘冬莉):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待遇工作。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承担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负责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医疗救助工作。负责医药、医用耗材价格与招标采购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督制度。组织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负责医药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对医疗费用的控制机制。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
主办: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室 电话:0835-7622252
蜀ICP备20011993号-1
网站标识码:5118220036
川公网安备:5118220251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