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经济信息和科技局单位信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县工业结构布局和调整。
(二)负责拟订和实施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富民强县战略。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不含能源,下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拟订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县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订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电力行政、电力行业、电力企业监督管理。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县级医药储备的监督管理。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四)负责全县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
(五)负责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订并实施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制定并发布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计划,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
(六)负责全县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依法承担全县工业节能监察监督工作。
(八)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制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九)负责对全县工业实施行业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十)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推动、指导、协调全县大数据产业发展;制定大数据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部门、企业、农村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组织开展信息化宣传普及教育。
(十一)负责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负责无线应急通信技术保障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三)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和推动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跨区域、跨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及兼并、重组。
(十五)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六)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十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并监督和实施。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十八)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十九)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二十)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二十一)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二十二)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乡(镇)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二十三)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计划,上报争取相关项目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科技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二十五)指导县非公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负责对国家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牵头承办全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负责全县大企业大集体和重点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七)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十八)职能转变。提高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分析水平,加强行业发展趋势研究,创新行业管理模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优化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环境。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
(二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由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和生产安全管理的职责。
2. 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相关工作;县经济信息和科技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业(精深加工)相关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机械化相关工作;县经济信息和科技局负责农业装备工业相关工作。
3.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行业的生产力和重大项目布局,重点负责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负责能源发展总量平衡,按照规定全县审批、核准、备案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依法依规履行地方电力安全管理责任,负责电力建设安全监管相关工作。县经济信息和科技局负责全县电力运行调度管理工作,拟订电力运行调度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依法依规履行地方电力安全管理责任,负责电力运行的安全监管相关工作。(新修订)
4.与县政府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两个部门在信息公开、电子政务、政务大数据、政务云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政务大数据信息应用水平。
姓名:李华林
职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主持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
姓名:高建敏
职务:局党组成员、四川荥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分工:协助李华林同志做好党组和行政工作,负责四川荥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面工作。
姓名:刘修豪
职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非煤矿山行业管理、财务管理、科技、军民融合、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综合协调、大企业大集团的培育(专精特新)、工业领域创先争优工作、工业企业人才管理工作、全面深化改革、农产品深加工工作,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姓名:刘 军
职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民爆、盐业行业管理、单位行政执法、安全生产、货运源头管理、维稳、扫
姓名:杨 润
职务:四川荥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专职副书记
分工:负责四川荥经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产业园区亩均论英雄;工业项目土地、水要素保障工作;工业用地遗留问题处置;负责拟订和实施新
姓名:石 曦
职务:荥经县经济信息和科技发展中心主任
分工:负责机关日常政务的综合协调工作、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会务、值班、史志编撰、机关绩效目标管理及重要事项的
姓名:姚 凯
职务:四川荥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分工:负责小水电、工业领域电、气要素保障;工业领域天然气协调;通讯;工业企业(项目)融资协调工作。
姓名:刘诗阳
职务:四川荥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分工:负责经济运行综合管理;工业(技改)项目管理;政务服务联络员管理;轻工、钒钛、有色、建材、化工、纺织行业管理;负责制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更新时间:2025年7月15日
(一)科技股。负责科技管理工作。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组织开展技术预测,实施创新调查制度,承担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工作。承担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承担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社会发展领域科技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奖励相关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评价、转化和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区域和地方科技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负责资源配置工作。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
(二)经济信息股(电力股、安全环保股)。负责经济和信息化综合工作。负责经济运行综合管理,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对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制订并监督实施年度工业经济责任目标,负责工业经济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估,负责工业经济信息收集、处理、研究、发布和系统信息网建设。牵头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信息化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提出推进工业经济结构和布局调整的实施方案,研究并组织实施重要产业区域、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区域间规划衔接和区域间产业合作,参与区域总体发展规划编制及重大产业布局。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负责产业园区发展监测运行分析。承担工业经济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经济和信息化产业工作。负责研究国际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领域。牵头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产业规划、技术规划、产品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技术、企业、产业链培育建设。组织推进相关重点项目和技术经济合作。贯彻国家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政策确认。负责汽车行业管理,指导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工作。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发展。起草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区域发展战略研究。组织起草促进新
负责技术进步工作。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贯彻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创新和重大装备国产化的方针、政策、措施,组织编制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年度计划和引导目录,组织并监督实施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有关专项计划。负责相关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享受优惠政策的确认。监督国家专项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依法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负责信息化与产业服务工作。负责
负责节能监察工作。组织编写全县工业节能监察规划和每年的节能监察工作计划。依据节能法律法规,对荥经县行政区域内的工业用能企业、用能设备设计和制造企业实施节能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实施产品能效对标和节能自查,依法实施节能审计和现场监察。对主要耗能设备和工艺能源利用率进行检验测试。开展节能宣传、培训工作,传播节能信息,进行节能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机制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参与技改投资项目节能篇(章)的论证和审定工作,配合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节能产品认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用能产品能效
(三)办公室。负责企业工作。统筹大中小企业协调配套发展。负责大企业大集团的培育。指导重点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负责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综合协调工作。指导企业实施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工作。拟订贯彻鼓励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小企业创业平台建设,开展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小企业创业辅导培训。组织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中小企业服务市场。指导和促进创业投资发展。负责企业生产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问题的协调。牵头搭建工业企业信贷资金的融资平台,指导企业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和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和奖励。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工作,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自律组织建设。负责实施农产品加工业(精深加工)发展的综合协调服务,监测行业运行态势,贯彻行业的支
负责办公室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信访、档案、财务、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人事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
更新时间: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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