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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荥经县林业局
联系地址:荥经县严道街道同心下街111号
邮政编码:625200
电话号码:0835-7623805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 工作职能
  • 机构领导
  • 机构设置

县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开展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数字化建设。(二)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三)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 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参与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县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七)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八)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承担并指导林业和草原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和草原绿色产业发展。(九)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十)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十一)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参与编制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十二)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县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县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参与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十四)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六)职能转变。1.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美荥经行动,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和草原建设,加快实现林业草原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不再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组织、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上述行政职能交由县林业局有关内设机构承担。(十七)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 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2.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按照相应标准抓好建设;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3.必要时,县林业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党组书记、 局  长

主持林业局全面工作。

廖祖锦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绩效考核、财务、审计、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专项资金监督、绩效评价、项目稽查、政府采购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分管财务室、国有林场、森林草原防火股

联系花滩镇、五宪镇、林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彭  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森林四库建设、造林绿化、退耕还林、乡村振兴、生态扶贫、产业发展、林业技术推广、产业园区创建、林产品安全项目、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债券、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分管生态建设股项目办。

泡草湾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刘德雅  党组成员、机关总支部专职书记

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青妇、统战、联乡包村、政务一体化、森林资源监管、林业行政审批、环境保护、林长制、路长制、田长制、河长制、林业行政执法、林权纠纷调解、依法治县、扫黑除恶、综治信访维稳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分管林长制办公室、资源保护监督股林业行政执法)、机关支部、保护区党支部、退休老年支部和下属企业党支部。

联系严道街道、荥河镇、民建乡、新添镇、宝峰乡、兰花协会、泥巴山林业有限责任公司、荥经相岭林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杨  洪  党组成员、荥经县大相岭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主任

主持荥经县大相岭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全面工作,协助局长做好大熊猫国家公园工作(建设、保护、科研、防火、环保等)、森林康养、生态旅游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联系牛背山镇、泗坪乡、龙苍沟镇、林学会、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

高  宇 党组成员、荥经县桢楠王管护中心主任

主持荥经县桢楠王管护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林木种质资源库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大熊猫国家公园南入口共建共管共享服务中心主任

主持大熊猫国家公园南入口共建共管共享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保密、工会、信息、深化改革、创建工作协助彭斌同志分管林业产业相关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协助分管生态建设股。

联系青龙镇、安靖乡、荥经县养蜂协会、荥经鸟类保护与观赏协会、竹产业协会。

王永钢  荥经县大相岭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主任

协助杨洪分管中心财务、项目申报实施及资金使用与绩效评价、执行项目实施各项内控制度、特许经营和社区帮扶、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分管保护区财务室、项目办、工会。

付明霞  荥经县大相岭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主任

协助杨洪分管以大熊猫为核心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巡护监测、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监测评价、生态保护和修复、大熊猫种群DNA数据库建设、栖息地保护研究、其他物种研究及常规性科研工作、大熊猫野化放归、生态体验和科普教育、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管控、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分管科研监测股、社区宣教股、大相岭大熊猫野化放归研究基地、专职监测巡护队。

(更新时间:2026年2月)

综合股。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机关财务、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开展并承担全县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有关事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组织和监督部门预算执行。编制林业和草原年度生产和投资计划,监督管理预算内投资项目,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负责林业和草原综合统计、内部审计工作。牵头国有林区、国有林场、集体林权制度、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县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组织全县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稽查、绩效评价。指导政策性森林保险及金融贷款工作。

生态建设股、资源保护监督股。落实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全县荒漠化、石漠化动态监测和防治。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产业化经营、产业结构调整及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全县草原开发利用、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指导协调对外科技交流和科技协作项目实施。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数字化建设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承担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负责全县“天保”工程的规划、实施方案的编制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全县森林资源、草原资源动态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拟订全县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发展、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国有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益林管理工作。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组织开展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指导管理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指导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工作,管理全县重要湿地。监督管理国家公园外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承担并监督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有关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灭火工作。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森林草原防火股。负责全县林业系统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森林消防的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消防工作;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教育,制定森林消防规划,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制定森林防火规划和扑火预备方案;组织、培训森林消防队伍;制定本行政区森林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掌握全县森林火情,组织发布火险,火灾信息;记载、填报火灾损失及查处情况。

主办: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室 电话:0835-762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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