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信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城市管理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订全县城市管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县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负责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三)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整治中心城区内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指导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环卫设施审查验收工作。指导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中心城区范围内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权:
1.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权。
2.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权。
3.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权。
4.行使生态环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城市道路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和恶臭污染等行政处罚权。
5.行使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权。
6.行使水利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权。
(五)承担县政府指导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责。
(六)承担全县城市智慧化管理工作,推动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
(七)行使中心城区范围内大型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临时占道施工和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处理等监管职责。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姓名:熊光均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负责
姓名:刘人鸿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根据县委安排,暂不参与局内具体分工。
姓名:吴巧
职务:党组成员、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分工:协助熊光均同志做好局党组和行政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后勤保障、综合协调、
姓名:周飞
职务:副局长
分工:负责法治建设、深化改革、信访维稳、数字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审理和执行;负责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环保、机关食堂;负责执法队伍日常管理、考核、督查。
姓名:黄宇
职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分工: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工作。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秩序、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扬尘治理、建筑垃圾、城镇燃气、店招店牌、车辆管理、户外广告管理;负责餐饮油烟、占道施工等治理工作,城市违法建筑查处;负责做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姓名:周光波
职务: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分工:分管财务室。负责财务、劳资管理、绩效考核;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监管、垃圾填埋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环卫企业运行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吴巧同志开展负责项目申报和具体实施、对上争取工作。
(更新时间:2026年6月)
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政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城市管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工作和史志编撰。负责机关办文办会、文书档案、政务督查、信息调研、信息化建设、目标管理、对外联络、对外宣传、印章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机关耗能、值班管理等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做好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信访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政府采购、招投标、非招标采购工作。负责机关爱国卫生、保密保卫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资料的综合统计、经济信息、经济指标等的统计分析。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组织研究本系统重大综合性政策问题。
执法监督和综合治理股。参与县委、县政府有关
负责市容环卫工作。负责城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事项的承办、交接、督办、协调工作。负责起草全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标准及规范性文件,拟订环境卫生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移交管理的环卫设施的审查、验收接收工作。负责环境卫生方面的专题调查研究相关工作。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拟订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年度计划。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组织协调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标准、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指导。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协助县行政审批局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负责对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及其相关活动的管理。统筹协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
下属机构: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黄宇):负责全县城市管理方面及有关领域的日常执法检查、一般违法案件查处、协助做好跨区域执法等工作。
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吴巧):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设施运营与维护、卫生监督、卫生作业管理。
主办: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室 电话:0835-762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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