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单位信息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和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网建设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配合实施“大水调”。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利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水权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乡镇和村供水及乡村水务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按行业要求发布水资源公报。
(三)按规定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
(六)负责水利设施、水域
(七)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重要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负责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监测等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大中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水库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配合开展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参与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重要流域水旱灾害联防联控。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
县水利局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加快从传统水利向现代经济水利、社会水利、生态水利和要素水利转变。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提升水网调控能力,把联网、补网、强链作为重点,加快水网骨干工程和大中
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接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重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重要流域水旱灾害联防联控;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3.必要时,县水利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有关防治工作。
(二)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县水利局发布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局协商一致。
党组书记、局长 黄杜林
主持水利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联系县鼎石矿业集团、荥经发展建设集团公司、荥经国润公司。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青松
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组织人事、宣传、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机关自身建设、深化改革、联乡包村、目标考核及督促检查、财务审计、政策法规、工会、共青团、妇女、意识形态、依法行政、信访维稳、扫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小林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项目及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水利专项扶贫、水利战略规划、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乡村振兴等工作。牵头落实分管联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分管规划建设管理股。负责水利工程质量日常事务。联系全县基层水利站。
班子成员、县水利发展中心主任 杨 朴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县水利发展中心工作。协助局长负责水资源管理、防治水土流失、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牵头落实分管联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联系县水政监察大队工作。
班子成员、县水利发展中心副主任 秦晋靓
协助姜红松工作。负责河长制工作。牵头落实分管联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分管河长办。
班子成员、县水利发展中心副主任 韩林娟
协助姜红松工作。负责机关内务、后勤、办公室、党建、工青妇工作,协助秦晋靓打造河长制亮点工作。牵头落实分管联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分管办公室。
党组成员、机关支部专职书记 周光明
借调政企联络员。
(更新时间:2025年9月)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绩效考核、
(二)规划建设管理股。负责规划计划和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指导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审查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实施防洪论证制度。负责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提出水利投资建议计划,监督水利投资计划实施,指导水利投融资工作。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水利科技、标准化管理。承办有关知识产权事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负责水资源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拟订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开展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负责水资源调度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权制度建设。组织指导节约用水工作,实施用水总量及效率控制、定额管理等制度。指导城市水务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实施。按权限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组织全县水土流失调查、监测,组织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负责水土保持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利工作。拟订全县农村水利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中小
(三)水旱灾害防御股(河湖管理保护股)。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应急预案、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重要流域水旱灾害联防联控。配合实施“大水调”,统筹开展防洪抗旱、城乡生活及产业供水、农业灌溉用水、电力供水、生态供水、航运等多目标调度。组织水情旱情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组织指导水库蓄水和干旱影响评估工作。协调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负责组织
(四)移民安置后扶管理股。负责信访和移民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信访维稳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和综治维稳等工作。负责大中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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